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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薇夫婦虛假陳述導致股價下跌,股民該如何依法維權?
檢察日報消息,近日,趙薇夫婦因“導演”自傢空殼公司(龍薇傳媒)收購上市公司(萬傢文化),嚴重影響金融市場秩序,被證監會擬作出行政處罰和5年證券市場禁入決定(媒體稱黃有龍已打算向證監會提交陳述和申辯意見並要求舉行聽證會),引起社會高度關註。在本次控股權轉讓過程中,萬傢文化股價因虛假信息披露,迎來“過山車”式波動,一批中小投資者因此損失數千元到百萬元不等。面對虛假信息披露,中小投資者如何維護自身權益?接受記者采訪的法律界人士表示,投資者可依法提起訴訟維護自身權益。
虛假陳述索賠已有15年司法實踐,但參與訴訟程序的股民不到一成
“目前我接觸到的能提供對賬單等證據的股民有100多位,以普通中小股民為主,損失從幾千元到幾十萬元都有。他們多數是因為趙薇夫婦的名氣而購入萬傢文化股票。哺乳媽媽鈣片推薦”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臧小麗告訴記者,據她瞭解,目前已有十多名律師介入萬傢文化投資者索賠事宜。
讓慕名而來的股民們沒有想到的是,趙薇夫婦的名氣帶給他們的卻是“過山車”式的大漲大跌。資料顯示,在本次控股權轉讓過程中,萬傢文化股價先因龍薇傳媒的收購連續上漲,漲幅高達32.77%;後因股份轉讓比例由29.135%變更為5%,慘遭連續下跌,變更後兩個交易日分別下跌8.49%、6.89%;直至最後完全終止股權轉讓,仍遭持續下跌。
媒體報道稱,一名來自遼寧大連的潘先生,持有8萬多股萬傢文化股票。從今年初開始,萬傢文化股價連續下跌,潘先生因被深度套牢賬面已經虧損100萬元。
根據證監會告知書內容不難判斷,導致萬傢文化股價大幅漲跌的直接原因之一,是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而且,龍薇傳媒關於籌資計劃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龍薇傳媒未及時披露與金融機構未達成融資合作的情況,對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劃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臧小麗表示,我國證券法將信息披露需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責任轉交給瞭信息披露義務人,即上市公司及相關人員。“信息發佈者有義務發佈真實、可靠的信息,投資者自身無需逐一核查。投資者依據合理信賴原則,可以對上市公司發佈的信息全部予以信任,在此基礎上進行投資判斷。一旦信息披露失實,信息披露義務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體現為違規者不僅要受到監管部門的查處,而且要對因此發生投資虧損的投資者承擔賠償責任。”
“本次萬傢文化事件中,中小投資者利益受損,在實質上應當認為是虛假陳述者對中小投資者的權利進行侵害。”北京另一傢律師事務所律師羅紀鋼對記者說,在事件中遭受損失的中小投資者,如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幹規定》(下稱《若幹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因果關系的,即可向相關虛假陳述者索賠。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遭受損失的中小投資者提出賠償具備充足的法律依據,除上述提到的《若幹規定》,證券法和民事訴訟法亦作出瞭相應規定。
臧小麗表示,證券虛假陳述索賠案件,在我國已經有15年的司法實踐,標志就是《若幹規定》的出臺,這是投資者進行索賠的主要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發生虛假陳述引起投資者索賠,這類案件現在已經比較常見瞭。在經濟發達地區,法院審理這類案件也比較有經驗。但是,真正參與訴訟程序的股民不到十分之一,剩餘股民或者不知道自己有要求賠償的權利,或者沒有及時起訴而錯過瞭獲賠的機會。”臧小麗說。
投資者利益受損與虛假陳述行為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成為索賠關鍵
在這次萬傢文化事件中,利益受損的中小投資者該如何索賠呢眼睛疲勞保健食品?
關於索賠通道,劉俊海認為,理論上存在非訴訟和訴訟兩種方式。
劉俊海解釋說,非訴訟是指虛假陳述方準備一筆錢,通過第三方,賠償投資者。“2013年萬福生科虛假陳述事件中,虛假陳述方交給中國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一筆錢,建立專項賠償基金,投資者通過基金拿到賠償,省去瞭大把訴訟時間。”
當虛假陳述方不願主動賠償時,劉俊海表示,受損投資者隻能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索賠。
而羅紀鋼認為,中小投資者利益受損與虛假陳述行為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是可否向虛假陳述者求償的關鍵。
《若幹規定》第十八條明確規定:“投資人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虛假陳述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一)投資人所投資的是與虛假陳述直接關聯的證券;(二)投資人在虛假陳述實施日及以後,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買入該證券;(三)投資人在虛假陳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後,因賣出該證券發生虧損,或者因持續持有該證券而產生虧損。”
羅紀鋼解釋說,虛假陳述實施日,是指作出虛假陳述或者發生虛假陳述之日。虛假陳述揭露日,是指虛假陳述在全國范圍發行或者播放的報刊、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上,首次被公開揭露之日。虛假陳述更正日,是指虛假陳述行為人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披露證券市場信息的媒體上,自行公告更正虛假陳述並按規定履行停牌手續之日。
“對於是否構成虛假陳述與損害的因果關系,需要受損害的中小投資者依據上述因果關系進行判斷。”羅紀鋼說。
“這就需要投資者舉證,舉證自己因為相信虛假信息而高買低賣造成實際損失。其中的因果關系十分重要。”劉俊海說。
關於舉證,劉俊海建議可以由法院采取舉證責任倒置的方式,“通過被告不能證明原告的損失與被告虛假陳述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系,來推定具有因果關系,以降低原告維權成本。不過,這還需要投資者證明自己確實遭受瞭實際損失。”
臧小麗也表示,虛假陳述案件中,確定實施日、揭露日非常關鍵,因為這關系到最終有產後營養品哪些投資者符合賠償條件。
中小投資者的訴訟索賠與虛假陳述方被行政處罰並行不悖
中小股民能否“告倒”資本大鱷?
“民事賠償與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並行不悖,虛假陳述方不會因為被證監會處罰瞭就可以不賠償。”劉俊海說,行近視保健食品政處罰頂格處罰最多60萬元,民事賠償則上不封頂,投資者損失多少就需要賠償多少。
對於索賠的數額,羅紀鋼表示,根據《若幹規定》第三十條的規定,虛假陳述行為人在證券交易市場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范圍,以投資人因虛假陳述而實際發生的損失為限。投資人實際損失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及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傭金和印花稅。
采訪中,羅紀鋼、臧小麗均表示,事實上,國內虛假陳述股票索賠案獲賠成功案例較多。
臧小麗告訴記者,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正在法院審理的虛假陳述索賠案件的股票品種有近50個,債券有一個,約20個省(區、市)或計劃單列市的法院正在審理虛假陳述索賠案件,其中處理投資者索賠案件最多的地區分別為上海、江蘇和北京。
羅紀鋼也舉例說,2013年3月,佛山照明公告,其因關聯交易方面的信息披露違規而被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在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出具之日後的兩年訴訟時效期間內,共計有2755位投資者在廣州市中級法院向佛山照明發起瞭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訴訟,根據佛山照明自身的公告以及一些市場公開信息,佛山照明虛假陳述的總起訴標的達到瞭約哺乳綜合維他命3.3億元,最終法院判決支持投資者訴請約1.8億元。
雖然虛假陳述股票索賠案獲賠成功案例較多,但是劉俊海也坦言,此類事件中,對維權者來說,存在維權成本高與維權收益低的矛盾,甚至出現投資者“為瞭最後一隻雞,必須殺掉一頭牛”的尷尬;對虛假陳述人而言,存在失信成本低與實際收益高的矛盾。
“通過投資者的民事損害賠償案件,可以充分發揮法律的六大功能:補償受害者、制裁失信者、獎勵維權者、警示資本市場各方、教育全社會、慰藉投資者。”劉俊海表示。
原標題:虛假陳述導致股價下跌,股民該如何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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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陳述索賠已有15年司法實踐,但參與訴訟程序的股民不到一成
“目前我接觸到的能提供對賬單等證據的股民有100多位,以普通中小股民為主,損失從幾千元到幾十萬元都有。他們多數是因為趙薇夫婦的名氣而購入萬傢文化股票。哺乳媽媽鈣片推薦”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臧小麗告訴記者,據她瞭解,目前已有十多名律師介入萬傢文化投資者索賠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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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遭受損失的中小投資者提出賠償具備充足的法律依據,除上述提到的《若幹規定》,證券法和民事訴訟法亦作出瞭相應規定。
臧小麗表示,證券虛假陳述索賠案件,在我國已經有15年的司法實踐,標志就是《若幹規定》的出臺,這是投資者進行索賠的主要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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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投資者的訴訟索賠與虛假陳述方被行政處罰並行不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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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紀鋼也舉例說,2013年3月,佛山照明公告,其因關聯交易方面的信息披露違規而被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在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出具之日後的兩年訴訟時效期間內,共計有2755位投資者在廣州市中級法院向佛山照明發起瞭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訴訟,根據佛山照明自身的公告以及一些市場公開信息,佛山照明虛假陳述的總起訴標的達到瞭約哺乳綜合維他命3.3億元,最終法院判決支持投資者訴請約1.8億元。
雖然虛假陳述股票索賠案獲賠成功案例較多,但是劉俊海也坦言,此類事件中,對維權者來說,存在維權成本高與維權收益低的矛盾,甚至出現投資者“為瞭最後一隻雞,必須殺掉一頭牛”的尷尬;對虛假陳述人而言,存在失信成本低與實際收益高的矛盾。
“通過投資者的民事損害賠償案件,可以充分發揮法律的六大功能:補償受害者、制裁失信者、獎勵維權者、警示資本市場各方、教育全社會、慰藉投資者。”劉俊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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